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:
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《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在本省的行政执法主体。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规章。
二、拟定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(站)址,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,核发电台执照。
四、贯彻无线电频谱有偿使用原则,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和收取频率占用费。
五、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,协调处理电磁事宜,维护空中电波秩序。
六、负责对研制、生产、进口、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检测和型号核准的审查管理。
七、依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制。
八、管理派出机构的业务工作,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对派出机构副处级以上干部调配、任免提出意见。
九、负责省无线电监测网和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、建设,全省无线电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十、省政府和省信息产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综合处:
处长:张乃君,电话(0531)86425886
副处长:孙洪忠,电话(0531)86425828
频率台站管理处:
处长:井明坤,电话(0531)86425819
副处长:牟金华,电话(0531)86425836
稽查处:
处长:王传顺 电话(0531)86425818
山东省无线电监测站:
站长:任军 电话(0531)86425898
副站长:丁宝玉 电话(0531)86425878